纳税人和国家关系的宪法建构

被引:10
作者
苗连营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2] 郑州大学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税收; 宪法关系; 税收法定; 税定于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宪法学的观念体系中,税收的合法性以人民的同意为最终依归,人民既是国家税权的终极来源,也是国家创建税制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这样一种政治理念的制度安排就是税收法定。在各种各样的宪法关系中,公民财产权与国家征税权之间的关系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的意义,二者之间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直接演绎着人类政治文明的演变进程。理性分析我国宪法有关税收问题之规定,实现从税定于法向税定于宪的跨越,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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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征 .
清华法学, 2014, 8 (03) :20-32
[2]   中国税收立法的宪政思考——从税收法定主义谈起 [J].
王士如 .
政法论坛, 2009, 27 (01) :101-108
[3]   新《征管法》在我国税法学上的意义 [J].
刘剑文 ;
杨汉平 ;
魏建国 .
税务研究, 2001, (09) :7-14
[4]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 习近平.人民日报. 2012 (002)
[5]  
“在一个现代国家,税收是人民和政府关系最根本的体现”[N]. 谢鹏.南方周末. 2012 (B10)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 人民出版社 , , 2013
[7]  
税法基础理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刘剑文, 2004
[8]  
公共财政论纲[M].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张馨著, 1999
[9]  
自由秩序原理[M]. 三联书店[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riedrich, 1997
[10]  
日本税法原理[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日)金子宏著,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