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的完善——兼评《三大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

被引:9
作者
常健 [1 ]
王德玲 [2 ]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
[2] 山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监管; 备忘录; 金融控股公司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04年6月28日公布的《三大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及金融控股公司并对其监管作出初步安排的法律文件,《备忘录》的出台无疑是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营和加强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协调配合,从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举措。但是,不可否认,其制度设计与安排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完善。本文从《备忘录》中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构建的价值功效入手,在全面评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暨《备忘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作一初步探讨。
引用
收藏
页码:123 / 129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一个分析框架 [J].
常健 .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4, (04) :58-66
[2]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J].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研究课题组 .
江淮论坛, 2004, (02) :48-55
[3]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与前景 [J].
谢平 .
经济导刊, 2003, (10) :18-22
[4]   金融混业经营新趋势下设立监管“防火墙”的思考 [J].
张强 ;
曾宪冬 .
金融研究, 2003, (09) :66-71
[5]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研究 [J].
胡小妹 .
北方经贸, 2002, (08) :51-52
[6]  
王文宇, 著.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