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交易公正

被引:6
作者
彭学龙
毕涛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关键词
无因性原则; 交易公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不赞成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学者认为 ,无因性原则对恶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加以保护 ,使原物权人沦为不当得利债权人 ,有违交易公正。这些学者未能注意到 ,在近现代社会 ,债权在经济生活中享有优越地位 ,债权对权利人的保护并非必然弱于物权。从法理上分析 ,无因性原则无须以第三人的“善意”为要件 ,正如善意取得制度强调第三人的“善意”一样 ,第三人“善意”或“恶意”与法的公正价值并无必然的关联。对适用无因性原则进行实证分析也表明 ,该原则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同时也兼顾了交易公正。因此 ,我国物权法应采纳无因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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