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单独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还是实行统一市场监管,这是当前机构改革的重大争议。一般市场秩序与食品安全属性不同,西方国家普遍将两个部门分立。我国一些地方正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等机构。研究的核心命题是,统一市场监管体制是否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基于监管机构能力理论,以监管覆盖面和风险治理水平为维度,构建"协调力—专业化"分析框架,归纳出传统型、单一型、综合型和兼顾型四类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然后实证分析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类型,并将其与机构模式相配对。理想的监管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针对本区域食品安全特征权衡协调力和专业化,使机构设置嵌入产业发展并与风险类型相兼容。换言之,统一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