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税法“337条款”与TRIPs协议

被引:9
作者
廉思
万勇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337条款; TRIPs协议; 国民待遇原则; 边境措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997.1 [国际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GATT199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TRIPs协议第3条均规定有国民待遇原则,但前者要求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不低于国内产品的待遇,而后者则是要求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并不违反TRIPs协议第3条,因为外国人与美国人都可以同样的利用“337条款”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此外,本文还具体分析了“337条款”与TRIPs协议第41条、51条及52条的关系,文章最后探讨了“337条款”对中国公司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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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1]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是否违反GATT1994? [J].
万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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