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被引:26
作者
信春鹰
机构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键词
地方立法权;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 依法治国; 全面深化改革;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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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实施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依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地方立法权从无到有,立法主体从少到多,发生了很多变化。这个变化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同步,其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的变化。地方立法权的发展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新需求,适应了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新需求。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立法法》的修改明确了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是对国家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重新分配。用好地方立法权,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买施,增强解决相关地方发展改革和地方治理的制度共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是其主体框架,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中,地方立法应该而且能够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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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 人民出版社 , 习近平, 2014
  •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 人民出版社 , , 2014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M]. 法律出版社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