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建设对于弥补我国财产税体系缺陷研究

被引:6
作者
侯晓燕
机构
[1] 闽江学院管理学系
关键词
遗产税; 财产税; 制度建设; 条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我国财产税的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局限在房产、地产及车船上,征税范围过窄而调节力度不够。在我国开征遗产税可以弥补财产税在上述两方面的不足。同时,在我国开征遗产税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遗产税的开征现已具备经济、法律、历史和思想条件,但尚有财产评估等制度有待完善。遗产税制度的建设需考虑起征点或免征额、反避税措施、税率等各项措施。
引用
收藏
页码:90 / 92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我国财产税改革研究 [J].
杨纯华 .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 (02) :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