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大数据时代的版权保护——以《今日头条》版权纠纷案为例

被引:9
作者
卢海君
张雨潇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分析; 新闻集成; 版权保护; 不正当竞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引领了又一次传播技术的革命。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新闻集成的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带来了挑战与机遇。这些新兴媒体的客户端有可能是传统的搜索引擎,也有可能扮演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其所传播的材料既可能是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也可能是应受版权保护的新闻作品;其所进行的传播行为既有可能是合法的浅层链接,也可能是非法的深度链接,对其行为是否违法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而,新闻聚合服务往往借助技术措施实现,并且所涉对象为海量信息且具有实时性,在涉及应受版权保护的新闻作品的场合,就每一件作品进行单独谈判以确定是否可合法使用交易成本太高,在这一场合,非自愿许可可能只是次优选择,版权的集体管理则可能成为可行的选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未来之路必然是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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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版权客体论.[M].卢海君; 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