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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式交往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
被引:1
作者
:
吕露光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
吕露光
机构
:
[1]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
来源
:
学术界
|
2008年
/ 06期
关键词
:
差异主体;
群沟;
倡导式交往;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
0305 ;
030503 ;
摘要
:
社会交往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可以把交往主体区分为类同主体和差异主体两种不同类型。差异主体由于存在交往障碍,导致主体间隔离,由这种隔离形成的"群沟"现象,对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国政府采取多种方法引导差异主体相互交往,对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尝试对这些方法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和研究,首次提出"倡导式交往"概念,并对其进行诠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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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93 / 99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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