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师职业的公共性看教师的权利及其界限

被引:29
作者
余雅风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关键词
教师职业; 公共性; 权利;
D O I
10.13445/j.cnki.t.e.r.2006.03.011
中图分类号
G451.1 [教师评定与任用];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教师职业的公共性源于教育的公共性和学校的公共性,教师权利及其界限的确立应以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基本价值。应当在确定不同类型教师法律身份的基础上,依据教师的公务性、专业性特征,具体规定教师不同性质的权利及其限度。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56+51 +51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校本管理:理念与模式 [J].
黄崴 .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2, (01) :28-32
[2]  
现代教育学基础[M]. 上海教育出版社 , (日)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