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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备忘录和澳大利亚拒绝进港制度研究及对策
被引:1
作者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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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海事局
李伟
张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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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海事局
张国伟
李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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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海事局
李守超
机构
:
[1]
天津海事局
来源
:
航海技术
|
2015年
/ 05期
关键词
:
巴黎;
船旗国;
法国;
进港;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551 [世界水路运输经济];
学科分类号
:
020205 ;
082303 ;
1201 ;
0202 ;
摘要
:
<正>0引言2002年10月21—24日,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巴黎备忘录第35次港口国监督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在备忘录国家中引入拒绝进港制度,并于2003年7月22日起生效实施。2009年5月22日,在巴黎备忘录委员会第42次会议上通过新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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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6 / 70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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