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危险驾驶罪的主观罪过形式

被引:16
作者
石儒磊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关键词
醉酒驾车; 违法高速驾驶; 危险驾驶罪;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0.33.165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拟将醉酒驾车和违法高速驾驶行为定为危险驾驶罪进行打击。而学界对其主观罪过形式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这两种行为进行分析,认为危险驾驶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可以为故意也可以为过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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