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解读

被引:17
作者
王平正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知情权;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基本权利;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7.07.009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知情权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但由于译介和立场的缘故,对知情权概念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认为知情权首先应当是公法意义上的知情权,其权利主体的范围不仅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社会团体等;除行政机关外,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享有一定公权力的国有企业单位也是知情权义务主体不可缺少的部分;知情权是一项独立的接近国家的权利,但尚不能称为基本权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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