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单位优先转化权及其规则改进——兼评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19条

被引:15
作者
葛章志
宋伟
万民
机构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关键词
职务科技成果; 所有权; 优先转化权; 规则改进;
D O I
10.16209/j.cnki.cust.2016.08.004
中图分类号
D922.17 [科学技术管理法令];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上的"单位优先"原则,直接决定了转化权配置上的"单位优先",职工处于补充转化的梯队,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对此,单位优先转化规则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探索职工原始取得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二是设置职工对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继受取得规则;三是设置职工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的法定继受取得规则;四是对现有职工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的约定继受取得规则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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