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上海舞潮案中的舞业同业公会

被引:14
作者
马军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
关键词
上海舞潮案; 舞厅业; 同业公会; 国家与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69 [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1947年 9月 ,南京国民政府以“节约”为名 ,颁布了在全国禁绝营业性舞厅的法令。为维护自身利益 ,上海舞厅业资方组织———舞业同业公会 ,联合舞厅业劳方各工会组织 ,对“禁舞”进行了有组织的抗争 ,从请愿到集会 ,从募捐到宣传 ,从百般周旋到最后失控 ,冲击和捣毁了上海市社会局。舞潮案发生后 ,国民党政府加以镇压 ,舞业劳资双方的矛盾也在扩大 ,这些都反映出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与社会、民众矛盾的尖锐 ,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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