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环境法院(庭)的构想

被引:28
作者
蔡守秋
机构
[1] 武汉大学
[2]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3] 华中科技大学
关键词
环境纠纷; 建立环境法院(庭); 审判制度改革;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09.05.008
中图分类号
D926.23 [专门法院];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8 ;
摘要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科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能源紧缺等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重,环境纠纷逐渐增多,环境案件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解决和处理日益增多的环境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和促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应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我国审判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环境纠纷案件的审判体制。除了全面加强和促进现有各类法院审理环境纠纷案件外,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设立专门的环境法院;第二,充分发挥现有专门法院在审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的作用;第三,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庭;第四,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环境法庭;第五,在审理重要的环境案件时成立环境合议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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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建议设立环境审判庭[N]. 宗边.中国环境报. 2008 (001)
  • [2] 环境维权亟待走出困境[N]. 武卫政.人民日报. 2008 (005)
  • [3] 立法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周旺生 著,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