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技能训练

被引:5
作者
张倬秋
邓红
张树森
胡咏梅
陶庆兰
沈峰
申文武
邱昌建
朱燕
耿婷
吴嘉
孙学礼
机构
[1]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基金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日常生活活动; 康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749.3 [精神分裂症];
学科分类号
100205 ;
摘要
目的:分析如何对出院后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并形成行之有效的操作体系,同时分析训练效果。方法:选择2005年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参加康复训练的总病程少于5年的门诊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38例为观察对象。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内容包括:“生存”能力训练、问题解决训练、认识自我的训练、同理能力的训练。采用小组训练的方法,患者和监护人均自愿参加,前3个月每月训练1次,以后每3个月训练1次。训练总时间2~9个月,完成小组集中训练2~5次,平时个别训练由家属监督进行。采用日常生活能力量表对康复效果进行评价。每次训练前由监护人和患者共同评定。日常生活能力量表由躯体生活自理量表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量表组成,共有14项,采用4级评分。总分最低16分,为完全正常,大于16分表示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最高64分。单项分1分为正常,2~4分为功能下降。凡有2项或2项以上≥3分,或总分≥22分,为功能有明显障碍。结果:因入组时间前后不同,第一次参与训练38例,第二次参与训练33例,第三次参与训练27例,第四次参与训练12例,第五次5例,均进入结果分析。①干预后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分总分下降明显;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分量表分下降,差异有显著性(P<0.05);躯体生活自理分量表分无明显改变。②第一次训练后38例患者中有5例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分总分≥22分;第二次训练后33例患者中有4例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分总分≥22分;第三次训练后26例患者中有1例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分总分≥22分;第四、五次训练后患者中没有日常生活能力量表评分总分≥22分者。5次测定结果经分布检验:χ2=3.907,P>0.05。即5次测定每次总分≥22分的人数分布没有差别。③5次测定量表项目评分≥3分的项目全部集中在做饭菜、做家务、洗衣、处理钱财4个方面。结论:恢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自理缺陷主要集中在工具性生活能力方面。通过生活技能训练,在短期内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应该强调个性化的训练方式和家属的积极参与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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