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界说——以危险判断学说为基准

被引:13
作者
廖万里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关键词
犯罪未遂; 不能犯; 危险; 不可罚行为; 能犯的未遂犯;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2.011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在我国刑法中,不能犯是未遂犯的一种,具有可罚性,但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始成立不能犯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比较不能犯判断的诸种学说,我国宜采用“具体危险说”来区分不能犯与不可罚行为的界限,并以行为后所调查清楚的该行为因果序列中的一切事实为基础,根据科学的准则来划分不能犯与能犯未遂的界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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