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终极价值与教师的良知

被引:43
作者
金生鈜
机构
[1]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关键词
教师的良知; 教育的终极价值; 教育的工具化; 精神的健全生长;
D O I
10.13445/j.cnki.t.e.r.2012.04.001
中图分类号
G451 [教师];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教师是教育实践的道德主体,必须以实现教育的终极价值为己任。教育的终极价值是帮助和促进人的精神的完满发展,促进心灵的丰盈和健全。教育的终极价值超越于教育的工具价值。如果工具价值僭越终极价值,就会导致教育的工具化。教师作为知识分子,必须具有教育良知,具有对教育终极目的的理解,具有对于好的教育的深刻认识与信念,不断追求教育的终极价值的实现。教育良知使得教师形成自己的教育理想,形成对教育行动的清醒和敏感的反思,使教育工作与教育的终极价值相符合。有良知的教师是文明社会的促进者,是文化崇高精神的保护者,是优秀人性的培育者,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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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教育[M]. 教育科学出版社 , 金生鈜, 2007
[2]  
什么是教育[M]. 三联书店 , (德)雅斯贝尔斯(Jaspers,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