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三题

被引:5
作者
梅宏 [1 ]
邓一峰 [2 ]
机构
[1] 中国海洋大学
[2]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环境公益诉讼; 法律监督职能;
D O I
10.13964/j.cnki.zgsxswdx.2011.01.024
中图分类号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其应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而立法不完善、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制及业务经费保障不足等是制约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因素。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决定了检察机关不适用和解、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在特定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撤诉。要推动人民检察院有效行使其法律监督职能,必须完善立法,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制保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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