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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主体
被引:3
作者
:
李民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民
机构
:
[1]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来源
: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8年
/ 04期
关键词
:
共同债务;
追加;
被执行人配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法律的权威在于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如何在权力运行中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才是法官追求的最终价值所在,在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被执行人前,应该充分分析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把握司法权与执行权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努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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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6 / 87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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