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原则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被引:58
作者
杜涛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互惠原则; 外国判决; 承认; 执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 [国际私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各国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通常要求该外国与本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但随着国际间交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放弃互惠原则,或者对互惠原则进行软化处理。我国立法中仍然有必要继续保留互惠原则,但应当区别对待,对于外国法院有关身份关系的判决和非诉纠纷判决可以放弃互惠原则;在判断互惠关系的标准上采用法律上的互惠标准,实践中采用推定存在互惠的做法,以便于我国和外国之间的互利合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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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 [J].
李旺 .
政法论坛, 1999, (02) :92-98
[2]  
The New Swis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ct.[J].Adam Samuel.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1988, 3
[3]  
国际民事诉讼法.[M].李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4]  
国际私法原理.[M].肖永平著;.法律出版社.2003,
[5]  
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M].李双元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6]  
国际私法.[M].黄进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
[7]  
中外司法协助条约规则概览.[M].司法部司法协助局编;.法律出版社.1998,
[8]  
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M].(英)J.H.C.莫里斯(J.H.C.Morris)主编;李双元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9]  
国际经济法导论.[M].曾华群著;.法律出版社.1997,
[10]  
国际民事程序法概论.[M].李浩培编著;.法律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