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视角下的毛泽东与刘少奇

被引:4
作者
黄钟
机构
关键词
宪法; 国家主席; 政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 国家机关; 刘少奇; 毛泽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A75 [毛泽东]; K827 [社会政治人物];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在八二宪法中确立党在法下原则,是吸取了过去三十多年的历史教训。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党在法上,在政制上形成了一种阴阳体制:宪法规定的明面体制是一套,权力运行的实际体制又是一套。在这种体制下,出现的极端事件之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毛主席,打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刘主席。这一事件,凸显了党在法下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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