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歧视界定模式之选择

被引:6
作者
李雄
刘俊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就业歧视; 差别对待; 正当理由; 先赋因素; 自获因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就业歧视的本质特征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禁止就业歧视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平等就业权并实现社会正义。就业歧视的界定绝非一个抽象或均衡的问题,而是一个与各个国家的未来紧密勾联的具体问题。我国就业歧视界定模式应当符合市场化就业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用工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这对"轴心"权利的相互关系,依法划清用工自主权与平等就业权的界限。同时,我国就业歧视的界定应包括如下因子:歧视原因、歧视行为、歧视类型、歧视领域、歧视后果和歧视例外等。
引用
收藏
页码:187 / 190+219 +219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9 条
[1]   论平等就业权的界定 [J].
李雄 .
河北法学, 2008, (06) :66-72
[2]   论禁止歧视 [J].
周伟 .
现代法学, 2006, (05) :68-75
[3]   论就业歧视的界定——欧盟“正当理由”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J].
何琼 ;
裘璆 .
法学, 2006, (04) :112-118
[4]   就业歧视的界定与规避 [J].
颜丽娟 .
人口与经济, 2004, (S1) :70-72
[5]   劳动力就业的歧视问题探析 [J].
周兢 .
人口与经济, 2003, (03) :41-44
[6]  
论平等就业权.[D].李雄.西南政法大学.2008, 05
[7]  
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M].蔡定剑; 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8]  
禁止就业歧视.[M].李薇薇;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
[9]  
正义论.[M].(美)罗尔斯(Rawls;J.)著;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