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学分制改革成效衡量标准的思考

被引:23
作者
王伟廉
机构
[1] 汕头大学
关键词
大学; 学分制; “国际基准”学分制; 选科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2.4 [教学法与教学组织];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从我国高教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衡量学分制实施是否到位的标准关键的、本质的因素应该是:是否能全面支持一所大学根据市场需要和科技发展要求以及学生个体发展的要求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教学改革,特别是居于核心地位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所谓“完全的”学分制,至少应包括三个层面的支持因素:思想观念层面或理念层面、管理层面以及技术和条件层面。可将比较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看做是“国际标准”的,把相应的学分制称为“国际基准”学分制。但“全面支持”是有条件的,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根据大学的性质、任务、层次等来相对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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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对“高校实行彻底学分制”提法的辨析 [J].
王伟廉 .
教育研究, 1995, (01) :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