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的网民素养

被引:47
作者
彭兰 [1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关键词
网络社会; 网民素养; 媒介素养; 公民素养;
D O I
10.13495/j.cnki.cjjc.2008.12.016
中图分类号
G206.2 [传播媒介];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摘要
网络兼具媒介与社会的双重属性,这使身处网络的公众,既是媒介内容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同时又是网络社会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网民的素养,需要将媒介素养与公民素养两者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在网络赋权的情况下网民素养范围的扩展。在此思路下,本文认为,网络社会的网民素养包括:网络基本应用素养、网络信息消费素养、网络信息生产素养、网络交往素养、社会协作素养、社会参与素养。总体而言,网络赋予普通公众更大的权利,而这意味着更重的责任和更高的履行责任的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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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www.suanming.com.cn/sex/great/xdgl/ gljc/shhzxtxp.htm .
[2]  
http://thns.tsinghua.edu.cn/jsj00005/kaifal.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