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财产管理中的利益相反行为

被引:10
作者
解亘 [1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老年人; 财产管理; 利益相反; 任意监护; 概括代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要解决老年人丧失意思能力后的财产管理问题,除了传统的法定代理制度外,还可以利用任意监护和概括代理制度。无论是利用任意监护还是利用概括代理,在管理老年人财产时财产管理人都有可能遭遇与本人利益相反的情形。通过与法定代理的对比可知,由于存在公权力的强力介入,任意监护中的利益相反制度不如法定代理中利益相反制度那样需要扩张;相反,由于公权力的缺位,概括代理中的利益相反制度却需要作更为积极的扩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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