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香港对冲基金监管制度评析
被引:6
作者
:
陈肇强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
陈肇强
机构
:
[1]
上海交通大学
来源
:
财贸研究
|
2003年
/ 04期
关键词
:
对冲基金;
私募;
公募;
监管适度;
信息披露;
投资者保护;
系统性风险;
D O I
:
10.19337/j.cnki.34-1093/f.2003.04.022
中图分类号
:
F832.5 [金融市场];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本文主要通过对《对冲基金指引》条文的分析,将对冲基金私募条件和公募条件进行比较,将对冲基金公募制度和其他基金公募的制度进行比较,说明:该指引在对冲基金基金监管的层次上取得突破,创设了公募对冲基金的中间形态,监管适度,会促进对冲基金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而防范系统性风险目标可能不会很理想。
引用
收藏
页码:90 / 9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M]. 法律出版社 , 齐斌著, 2000
←
1
→
共 1 条
[1]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M]. 法律出版社 , 齐斌著, 20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