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权的社会意义

被引:8
作者
张恒山
机构
[1]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北京
关键词
所有权; 必要性; 分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财产所有权的存在以多元的个体存在为主体前提。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财产所有权既不是永恒真理,也不能出于道德义愤简单地用法律手段加以废除。它是适应着特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为了对有限的资源作最有效合理的利用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中必然要存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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