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改革的继续深化

被引:15
作者
文宗瑜
机构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改革深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7 [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从中央政府本级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开始,就伴随着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过低的质疑。目前来看,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赞同提高央企红利征收比例。虽然社会舆论呼吁大幅度提高央企的红利征收比例,但是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连续性及央企运营的平稳,央企红利征收比例上调幅度不宜过大,具有资源性特征的企业可从现行10%上调至15%-20%的区间,一般竞争性企业可从现行的5%上调至7%-12%的区间,军工企业或专制科研院所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提高红利征收比例而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后,应尝试编制5-10年的中长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择机实施国有资本的变现预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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