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被引:10
作者
:
机构
: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2005年
/ 10期
关键词
:
王跃文;
著作权;
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风》;
华龄出版社;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裁判摘要】一、作家通过出售作品的出版发行权,从文化市场中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是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经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家属于文化市场中的商品经营者。二、知名作家在自己作品上的署名,具有商品标识作用。为推销自己的作品,采取借鉴、仿冒、攀附或淡化等手段,利用知名作家署名所具有的商品标识作用来误导消费者,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引用
收藏
页码:35 / 40
页数:6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