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自由及其保障范围——兼论人工生殖的理论基础

被引:8
作者
张燕玲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生育自由; 基本人权; 保障范围; 人工生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生育自由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对家庭的美满和谐和人类的繁衍生息起着决定性作用,其先于宪法而存在。生育自由包括人是否生育的决定权及如何生育或不生育的选择权;宪法在保障公民生育与自己有血缘联系的后代的同时,应将一定条件下借用他人生殖功能进行人工生殖的协商权利纳入生育自由保障范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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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文集.[M].费孝通著;.群言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