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竞技、法律诊所与现实主义法学教育——从耶鲁的法律现实主义传统展开

被引:42
作者
胡铭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竞技; 法律诊所; 法律现实主义; 耶鲁;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1.03.003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法学教育界领袖的耶鲁法学院的崛起绝非偶然,这背后是法学教育理念的变迁轨迹和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勃兴。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是对于兰德尔所创立的案例教学法的批判与修正。其适应了司法竞技主义与对抗式诉讼的需要,是法律人专业化大背景下的一项改革,也是法律职业所面临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困局的一种妥协。法律诊所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契合了学徒式和实践型法学教育模式。相应地,当代美国法学教育的内容、方法、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授课方式等诸多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其背后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抉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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