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权与官员名誉权

被引:6
作者
郭道晖 [1 ,2 ,3 ]
机构
[1]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导师组
[2]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3]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
关键词
官员; 名誉权; 监督权; 舆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9 [监察、监督];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正>近年常常因为新闻媒体或互联网、出版物揭露了某些地方党政官员的丑闻恶行,就被其以侵犯名誉权或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为由,派公安人员跨省抓捕批评人、检举人。如辽宁某县公安干警到北京拘捕《法制日报》记者,河南灵宝警方到千里外的上海抓捕王帅。最近又发生"渭南书案"——陕西警方到北京抓捕揭露三门峡移民贪腐现象的《大迁徙》一书的作者谢朝平(在社会舆论的强烈抗议下,已被取保释放)。前些年甚至有深圳某基层法院作为原告,以某杂志报道其判案不公、存在"猫腻"为由,起诉报社侵犯其名誉权。这在发达的法治国家简直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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