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常常因为新闻媒体或互联网、出版物揭露了某些地方党政官员的丑闻恶行,就被其以侵犯名誉权或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为由,派公安人员跨省抓捕批评人、检举人。如辽宁某县公安干警到北京拘捕《法制日报》记者,河南灵宝警方到千里外的上海抓捕王帅。最近又发生"渭南书案"——陕西警方到北京抓捕揭露三门峡移民贪腐现象的《大迁徙》一书的作者谢朝平(在社会舆论的强烈抗议下,已被取保释放)。前些年甚至有深圳某基层法院作为原告,以某杂志报道其判案不公、存在"猫腻"为由,起诉报社侵犯其名誉权。这在发达的法治国家简直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