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运用“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被引:9
作者
陈沉
机构
[1]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键词
私有土地; 国家所有; 城市规划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F293.2 [城市土地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120405 ;
摘要
<正>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对于什么是"城市","城市"的边界在哪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存在对该条法律的争议,将其作为"建成区"的有之,将其作为"规划区"的亦有。但迄今为止,未见立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规定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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