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理与物理的冲突,是确立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理论障碍;西方近代理性主义的主体性哲学以及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阻断了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伦理关系的通路;生命同根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确立伦理关系的价值基础。要确立起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就必须彻底超越近代理性主义的主体性哲学、科学主义、功利主义和西方现代伦理学的思维框架,回归前理性的、前逻辑的、前概念的、前科学的古代自然观和建立在体悟的、情感基础上的非理性主义的伦理学。新伦理学是一种建立在人对自然的崇敬、感激、同情、关爱等情感基础上的非理性的伦理学,是一种确保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亲密相依的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