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基本运营模式与法律风险研究

被引:7
作者
褚葵花 [1 ]
机构
[1] 上海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F832.4 [信贷];
学科分类号
020204 ; 030103 ; 030107 ; 1201 ;
摘要
作为众筹模式的一种,股权众筹是最常见的,也同样因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的创造性功能而备受市场关注。本文所讨论的股权众筹,是指企业筹资人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大众投资人,投资人通过投资入股筹资人的被投企业,以获得未来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一、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投资人和众筹平台三部分,部分众筹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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