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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
被引:161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范进学
机构
: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法学评论
|
1998年
/ 02期
关键词
:
道德,法律,法治化;
D O I
:
10.13415/j.cnki.fxpl.1998.02.005
中图分类号
: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法治,既意味着善法之治,更蕴含着人类对普遍的道德理念价值与终极关怀目的之追求;法治,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规则体系与制度的客观组合,而且还包容了人类在认识与改造主客观世界过程中对自身生活目的和价值理想的情愫记载。道德法律化,既是将人类的道德理想、原则、规范铸为法律的过程,也是善法由此产生并存在的过程;法律道德化,则是使法律内化为更高的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过程,更是法律得以被社会主体普遍遵守乃至信仰的过程。由是观之,由道德法律化到法律道德化,当是人类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自然历史过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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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7 / 44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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