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中权利质权的公示问题

被引:3
作者
赵英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权利质权; 登记; 公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物权法在权利质权部分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大幅修改,增加了基金份额、应收账款等几种新型权利质押,确立了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但是无论从物权法上还是实际的登记实践中,现行的权利质权公示制度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登记成为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表彰物权变动的一种公示方式,如何使这种异化的登记恢复其本来面目,真正发挥作为权利质权的公示方式的功能,是我们下一步修法和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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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物权法原理[M]. 法律出版社 , 孙宪忠著, 2004
[2]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 [J].
孙宪忠 .
中国法学, 1996, (05) :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