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审判管理是智慧法院的管理手段与载体,两者在互动与融合中推动司法质效的提升。在信息技术的影响下,审判管理方式向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目标人性化及管理方式数据化方向发展,样本地区已经初步建成以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然而,信息技术缺少价值判断机能,在信息技术给审判管理方式带来巨大正相关冲击的情境下,人们容易形成人工智能决定司法审判等偏颇观点,淡化了司法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因此,智慧法院需要有相应的审判管理机制对信息技术进行调适。智慧法院时代审判管理改革的方向应当是既要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又要体现管理者的主体地位,使信息技术与人类理性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