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权擅自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测量”——评“中美南海摩擦事件”

被引:23
作者
管建强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军事测量; 海洋科学研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活动是沿海国与非沿海国和海洋强国围绕海洋军事利用及科学研究活动引生争论、争端的焦点问题。以美国为代表的海洋强国主张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与水文测量一样都属于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权",别国无权干涉。而中国以及大多数发展中的沿海国家则认为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属于"海洋科学研究",必须得到沿海国的批准并接受沿海国的管辖。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以及各相关条款的规定看,军事测量活动对沿海国家构成了严重的安全威胁。未经沿海国同意的他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测量活动是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的。美国虽然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其却恰恰利用了公约的制度创制并享有了公约的利益,为此,美国理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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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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