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对交易场所之间竞争的影响

被引:2
作者
蔺捷
机构
[1]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关键词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证券交易所; 多边交易设施; 证券法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1.51 [];
学科分类号
020202 ;
摘要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作为欧盟《金融服务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欧盟区域内建立起统一的金融服务市场,并给欧盟的金融市场注入更多的竞争因素。MiFID规定了规范市场(交易所)、多边交易设施以及系统化内部撮合商三种交易场所,取消了"集中规则",并且规定了"最佳执行"的义务。MiFID对交易场所间的竞争产生如下影响:多边交易设施的建立,加剧与传统交易所的竞争;新的交易场所的规定,加速证券交易所的合并进程;"最佳执行"的规定,让新的交易场所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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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另类交易系统的法律界定 [J].
曾冠 .
证券市场导报, 2006, (02) :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