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曹魏民屯上的劳动者——屯田客,在按照持私牛者官民中分,持官牛者官六民四的实物地租分成制交纳过田租以后,究竟还有无徭役、兵役负担?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尚不统一,有人持肯定态度,有人持否定观点。虽然论者的认识不同,但在研究方法的问题上却都存在着简单划一的偏向,即都把近七十年曹魏民屯史上有关屯田客徭役、兵役问题的史料放到同一历史平面上加以考察,或者以前期的情况为后期的情况开脱,或者用后期的情况否定前期的情况,从而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我认为,对于曹魏屯田客是否服徭役、兵役的问题笼统地予以肯定或否定都不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况,应当把有关史料放到曹魏民屯这个较长历史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联系其发生的特定历史环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秉此原则,本文试对曹魏屯田客徭役、兵役负担的阶段性特点作如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