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的内容、形式与载体

被引:9
作者
张辑哲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关键词
信息形式; 信息载体; 信息全载体; 信息半载体;
D O I
10.16113/j.cnki.daxtx.2008.01.005
中图分类号
G201 [信息理论];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摘要
信息内容只能通过信息形式方可存在于物理时空中并充分实现其信息价值;信息内容对信息形式虽具有内在决定性,但信息形式对信息内容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外在限定性:某些信息内容会因信息形式的限定而不能形式化,不能充分实现其信息价值。信息形式是信息外化处理行为的产物与"工具",有物理形式和物质形式两大类,本态信息①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式。狭义信息载体是信息主体的创造物即"第二实在"②,有"全载体"和"半载体"之分;"全载体"又可分为"直观(直接)载体"和"非直观(间接)载体"两大类。信息形式与信息载体对信息内容以及信息行为和信息效应的性状具有技术性决定意义。
引用
收藏
页码:23 / 25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论信息形态与信息质量(上)——信息形态及其意义 [J].
张辑哲 .
档案学通讯, 2006, (02) :11-13
[2]   论“信息所指”“信息所指对象”和“信息能指”的认识论价值 [J].
张辑哲 .
档案学通讯, 2005, (06)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