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与水权

被引:21
作者
崔建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水工程; 水工程所有权; 水工程用益权; 水权;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3.01.008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水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水工程涉及多种民事权利类型 ,水权只是其中一类。水工程的所有权或者用益权自身不包含、不产生水权 ,水工程用益权与水权各为独立的权利 ,所谓水利工程供水水权概念易生误会 ,应弃之不用。水工程所有权原则上归投资者享有 ,于是有必要承认地方所有权、部门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南水北调涉及水资源所有权、水权、水工程所有权、水工程用益权 ,不可一律归结为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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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 [J].
崔建远 .
法学研究, 2002, (03) :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