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取向

被引:9
作者
邵学峰
机构
[1]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税收效率; 税收公平; 税收调节; 税收调整;
D O I
10.13502/j.cnki.issn1000-7636.2005.01.015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一、问题的提出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税收制度改革的双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和大连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 第一,东北老工业基地生产型增值税有条件的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对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
引用
收藏
页码:61 / 64
页数:4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