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6
作者
陈向聪
滕凡
机构
[1]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英国;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稳定; 审慎监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6.1 []; DD912.28 []; F835.61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1201 ; 020204 ;
摘要
2007年金融危机表明,英国在1997年改革后建立与施行的"三方监管"体制存在重大缺陷。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增强中央履职的权限与工具;改革金融监管机构设置,扩大中央银行的审慎监管权;明确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及主要机构在该框架中的职能。改革后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集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于一身,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有:尽快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确立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权威;提高各监管机构的宏观监管能力;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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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述评 [J].
陈晨 .
中国金融, 2011, (08) :54-55
[2]   金融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研究 [J].
苗永旺 ;
王亮亮 .
国际金融研究, 2010, (08) :59-68
[3]   英国金融改革得失与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创新 [J].
武迪 ;
武传利 .
南方金融, 2009, (11) :55-57
[4]  
英国宣布扩大央行监管职能[N]. 严丽丹.金融时报. 2010 (005)
[5]  
央行更关心金融稳定及系统性风险 .2 周小川.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69260780&pageno=2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