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现代化的实证标准

被引:7
作者
夏锦文
黄建兵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司法现代化; 实证标准; 独立性; 程序正当性; 效率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现代化作为一个综合评价体系 ,它是由司法的形式合理性和司法的价值合理性构成 ,本文着重探讨了司法形式合理性的评判标准 ,即形式标准或实证标准。文章认为司法现代化的实证标准有三个方面 :独立性、程序性、效率性。独立性是司法实现其功能和价值的前提条件 ;程序性使司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 ;效率性是现代社会对司法的要求 ,并会对司法的价值合理性产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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