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多种方法定量评价了深圳市近岸海域水体和沉积物的环境质量,并分析了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深圳市近海水体主要受到沿岸陆源污染和海上交通污染的影响,主要超标物为无机氮(TIN)和PO4-P。(2)由于污染源空间分布的差异,西部海域水体污染较为严重,为IV级水质;而东部海域的污染较轻(除小梅沙湾口外),其水质大多达到I类标准。(3)东部海域水质富营养化程度小于西部海域.东部海域水体大多为贫营养水体;西部海域所有监测点的水体都是过营养水体,且TIN(>PO4-P)为主要的限制性因子。(4)深圳市近海沉积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总体尚好,大多能达到II级标准。除了有机污染物外,沉积物还受到重金属污染。沙头角湾口以Hg和Cd污染的潜在生态危害系数较大,而其他海域以Hg污染的潜在风险系数较大;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的潜在生态危害指数只有沙头角湾口和固戍近海在2002年达到强的程度,其他监测点较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