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的具体形式——“河长制”的法律解读

被引:45
作者
王灿发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河长制; 水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环境目标责任制;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水污染防治法; 水法; 环境保护领域; 环境保护法律; 辖区;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09.09.021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河长制"的成功实际上是领导人环境保护责任制的成功,而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水污染的治理,还有大气污染、固废污染、噪声污染等其他公害的防治与生态保护。要想使我国的环境保护上一个新台阶,真正使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得到实施,需要将"河长制"的成功经验辐射到其他环境保护领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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